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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股票个人所得税_个人转让(买卖)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9-23 00:59| 发布者: qiyixiaozii| 查看: 2750| 评论: 0

摘要: 回答: 目前还没有缴纳这个税种,2007年股市上涨时期,税务局红眼病泛滥,曾一度要求年收益超过20万的要申报个人所得税,5.30后股市大跌,一直跌到今天,税务局就装聋作哑了,赚钱了,就跳出来劫道,亏欠都开始装孙 ...
回答: 目前还没有缴纳这个税种,2007年股市上涨时期,税务局红眼病泛滥,曾一度要求年收益超过20万的要申报个人所得税,5.30后股市大跌,一直跌到今天,税务局就装聋作哑了,赚钱了,就跳出来劫道,亏欠都开始装孙子。不过你每交易一次都要缴纳手续费和交易印花税。亏钱也要交喔。顺便提醒一句,在中国炒股相当于赌博,吸毒,属于不务正业流氓地痞所为三件事,谈对象以不炒股为美德。你要是没结婚就不要说自己炒股哟,因为15年的老股民亏了150万前两天滚蛋了。拿仆人说的话:炒股不是什么人都能抄的。 问答:个人转让(买卖)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第040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今明两年(即 1994、1995年)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61号)“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规定,自1994年起,个人买卖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买卖股票及开放式基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买卖其他有价证券所得应征个人所得税。 问答:股票交易关于个人所得的两个税收问题 回答: 上市股票二级市场转让无论赢亏都不交个人所得税持股超过一年的股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持股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税负高达20%,而一个月至一年的持股时间,则以10%的比例征收。持股时间如何计算?根据规定,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 问答:买卖股票取得差价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公式 回答: 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扩展资料: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差价收入免征个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新三板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将对于市场信心起到积极的提振作用。新三板改革政策有望加速推进。业内人士介绍,根据2013年1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但并未明确新三板股权转让是否需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答:个人买卖股票基金需要缴纳哪些税 回答: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专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属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发明电[1998]5号:为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从1998年6月12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照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缴纳印花税。目前“股权转让书据”的税率:根据财税[2005]11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l‰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提示:个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上市公司股票获取的所得,只对双方书立的书据征收印花税。 问答:个人转让股票收入现在需要计征个税吗 回答: 个人转让股票收入需要计征个税。股权转让者仍为纳税人,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这种关系不以转让者和受让者签定的合同内容变更。扣缴义务人不得以不知道某些涉税情况为由不履行扣缴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对股权转让者和受让者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仍按税法规定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对扣缴义务人不知道的涉税情况,扣缴义务人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应以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中如发生应税所得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保证股权交易链条中各环节转让收入和成本的真实性。(6)个人买卖股票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1. 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2. 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3.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配资门户网(https://www.peizimenhu.com/)股票入门知识_炒股配资平台_配资炒股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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