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订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则,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转后对外转让的,依照以下规则确认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施行股权分置变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构成的原非流转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结股权分置变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买入订立以该上市公司股票初次揭露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施行严重资产重组构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严重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_ 相关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6年第53号) ? 第五条规则,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转后对外转让的,买入订立依照以下规则确认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施行股权分置变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构成的原非流转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结股权分置变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初次揭露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施行严重资产重组构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买入订立以该上市公司因严重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配资门户网(https://www.peizimenhu.com/)股票入门知识_炒股配资平台_配资炒股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