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无论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还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的都是“T+1”的交易模式,“T+1”的交易模式是指当日买进的股票,需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T”指的是交易登记日,“T+1”则是指登记日的次日。
T+1本质上是证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对象有A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指达成交易后,相应的证券交割与资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日)完成。
受限于“T+1”的交易模式,股票在当天买入后是不能在当天卖出的。交易者当天买入的股票,其资金需要等到地二天才能够提现。我国的“T+1”制度起始于1995年1月1日,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的投机,即当日买入的股票,需要等到下一交易日才能卖出。
为什么当日买进的股票当日不能卖出?那就要看一下“T+1”模式的发展史了
199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取消涨跌幅限制后实行了T+0交易规则。
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取消T+1,实施T+0。
1995年基于防范股市风险的考虑,沪深两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0回转交易方式改回了T+1交收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2001年2月沪深两市的B股市场对内放开,依然执行着T+0回转交易方式。这样,内地投资者在沪深两市做A股、B股交易时,分别执行着T+0和T+1两种交收模式,因此有人建议两市尽快统一此项制度。
2001年12月沪深两市B股由T+0调整为T+1。同时,可转债交易制度却从T+1调整至T+0。《证券法》第106条也明文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这从法律角度规定了我国股市的交易采取T+1方式。
2005年《证券法》修订,取消了有关“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当日卖出”的规定,A股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碍。
T+1的交易方式当然也有着它独特的优点:
①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投机客无法快进快出。
②主力虚假交易有所减少——主力在筹码一定的情况下,做出很大交易量的难度增加(如果是T+0可以用相同的筹码买进卖出,增大交易量迷惑散户)
③减少散户交易成本——在单次交易成本确定的情况下,减少了散户的交易次数,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散户的交易成本。
不过T+1的交易方式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散户的灵活性:
①对散户影响比主力大——由于主力持有的筹码较多,并且具备资金优势,因此主力可以做变相的“T+0”,而散户操作变相的“T+0”难度较大。
②散户不能及时出逃——散户如果当天在高点不小心买入,出现股价一路下跌时,当天无法及时出逃。
③小盘股主力控盘能力——当小盘股较多筹码集中在主力手中时,由于剩下的在散户手中的筹码每天最多交易一次,无疑降低了主力控盘的难度。配资门户网(https://www.peizimenhu.com/)股票入门知识_炒股配资平台_配资炒股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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